“好视力”与“好视立”的商标之争
经常收听央广中国之声的朋友,应该会对新闻之外插播的“好视力眼贴”广告很熟悉。然而最近,“好视力”品牌的拥有者也与许多知名商品品牌一样,正在遭遇商标抢注问题的困扰。
好视力母公司字号被“抢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一份复审决定,认定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视明公司”)2019年10月申请的“新视明 XSM及图”商标与在先商标“新视明”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应予以驳回。
好视力眼贴等产品是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好视力公司”)旗下的产品,而新视明公司则是好视力公司的母公司,也是好视力眼贴的生产基地之一,位于郑州,1999年成立,当年便研发了好视力系列眼贴,并于2001年投放市场。目前有郑州、西安两个生产基地。
复审决定显示,与新视明公司的“新视明 XSM及图”相近似的商标(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商标),是第29787533号“新视明”商标。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该引证商标为温州歌虹品牌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歌虹公司”)于2018年3月申请,2019年2月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厨房用具;洗衣用晾衣架;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等商品上。
复审决定称,新视明公司所申请的商标“新视明 XSM及图”显著认读汉字组合“新视明”,与引证商标“新视明”文字构成、呼叫相同,构成近似商标,两件商标指定/核定使用的化妆用具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新视明公司所申请的商标“新视明 XSM及图”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歌虹公司不仅在第21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新视明”商标,还在第6类(金属建筑材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该商标。此外,歌虹公司还申请注册过“林肯”“盒马鲜生”等商标,目前均为有效商标。
对于歌虹公司名下的“新视明”商标,新视明公司自然是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新视明公司认为,该商标具有抢注嫌疑,也曾请求待引证商标“新视明”的权利状态确定后再对“新视明 XSM及图”商标被驳回进行复审。
但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新视明 XSM及图”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之时,另一边针对歌虹公司“新视明”商标的无效宣告程序还没有结果,歌虹公司名下的“新视明”商标仍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这才导致新视明公司复审中吃了“闭门羹”。
不过这件商标申请并不一定就此折戟——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驳回复审决定,相信新视明公司已经在提起行政诉讼了。
“好视力”商标申请频频被驳
单单一件“新视明 XSM及图”商标被驳回,可能还不至于对新视明公司构成严重打击。更让新视明公司“恼火”的,恐怕是那些抢注“好视力”的相关商标。
要知道,在新视明公司旗下“新视明”“好视力”“净瞳堂”三大品牌中,“好视力”称得上主打品牌,不仅在央广等媒体上进行过不少宣传,还赞助过中国射击队以及国际泳联世界跳水系列赛事。
新视明公司申请的多件“好视力”相关商标,也曾因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为此,新视明公司也没少对这些阻碍其注册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或撤销申请。
但根据中国商标网上公开的评审文书信息显示,新视明公司仍有多件商标在关键商品/服务类别上不敌在先注册商标,在复审中仍被驳回。
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一字之差的“好视立”相关商标。
“好视立”后来者要居上?
与有些商标只是抢注而并未实际使用不同,“好视立”是“好视力”的真正竞品,在眼部保健产品市场上确实有一席之地。
根据公司官网信息,“好视立”的经营主体上海视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视杰公司”)2007年成立,比新视明公司晚,总部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在全国有800多家视光中心。
不仅如此,好视立还曾邀请电视剧《家有儿女》的主演杨紫、张一山代言产品:
如今更是请来了泳坛名将傅园慧助阵宣传:
而由于发音完全相同,“好视力”与“好视立”也的确很容易令人混淆。尤其是在广播电台的广告中,听众仅根据发音完全无法区别到底是“好视力”还是“好视立”。
甚至有网友将好视力跟眼镜联系在一起:
其实,作为央广合作伙伴的“好视力”,旗下主要是眼贴产品,也有双雾视眼疗仪等,但并没有眼镜产品。
而傅园慧代言的“好视立”,则不只有眼贴,还有功能眼镜、口服产品以及各种理疗仪器。
视杰公司2008年在第3、10、16、18、44类等商品/服务上申请了“好视立;GOOD EYESIGHT”商标;视杰公司关联企业上海高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更是在2007年便申请了“好视立;GOOD EYESIGHT”商标。
而新视明公司最早的“好视力”相关商标,申请于2003年(是一件使用在第5类人用药、贴剂等商品上的商标)。新视明公司从2006年左右开始陆续在多个商品/服务类别申请注册“好视力”相关商标,包括“好视力”“好视”以及拼音“HAOSHILI”等等。
但视杰公司方面2007、2008年申请的“好视立;GOOD EYESIGHT”商标,却并没有因为新视明公司在先的“好视力”相关商标而受阻。反倒是新视明公司最近申请部分“好视力”商标时,被这些“好视立;GOOD EYESIGHT”商标给挡住了去路。
拥有先发优势的新视明公司在商标方面没占到上风,经营管理方面似乎也有些混乱。根据每日经济新闻2012年、2013年发表的多篇报道,好视力曾涉嫌假冒中国驰名商标,还曾因广告违法而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名,旗下直营店还曾被查封。
不过在这方面,视杰公司的好视立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华夏时报曾在2010年报道称其涉嫌虚假宣传,多地工商部门给予了查处;环球网还在2014年报道了好视立视康仪因产品不合格被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消息。
“好视力”起诉“好视立”
随着一字之差的“好视立”的汹涌来袭,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将两个品牌分辨清楚,终于,“好视力”率先发起了“攻势”。
据现代快报、荔枝新闻等媒体报道,新视明公司和好视力公司认为其商标权受到了侵害,已将“好视立”的销售方、生产方等7名被告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亿多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有“好视立”标志的商品、停止使用“好视立”标志进行宣传,并在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相应损失。
2019年4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被告是否侵犯了“好视力”商标权和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新视明公司称,他们的商标“好视力”在2007年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在2017年和2018年也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8年,他们发现河南的一些眼镜店门头上出现了“好视立”的标识,不同的是,力量的力变成了站立的立,而且店内还有相关产品销售。
原告称,被告使用近似的“好视立”有明显的攀附故意,“一字之差”也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原告认为被告在全国有500多家门店,侵权范围广,销售数额巨大,所以提出了1亿多元的索赔金额。
被告“好视立”方面则表示,早在2007年,“好视立”商标就已经申请并注册,他们有权使用该商标。据报道,被告代理人称:“他们的产品主要是眼贴,而我们是在销售眼镜的同时附赠眼贴,而且我们的眼贴在外包装上没有‘好视立’,只有在内包装上有好视立的文字。”
“好视力”与“好视立”的商标之争将会得到法院怎样的判决?眼部保健产品市场格局是否会发生变化?希望未来的消费者能在司法实践的帮助下分清两个品牌,不会再困惑于“好视力”还是“好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