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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电动车楼梯间充电引火灾,违规充电人被拘!

发布者:张龙
导读广州天河警方今年一季度拘留36名消防违法人员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黄婷、张毅涛报道:广州天河警方近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天河区实际接原始火灾警情同比下降19.57% ,成灾警情同比上升11.9% ,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4.99%。天河警方针对消防违法行为,行政罚款总额同比上升30.68%,依法行政拘留32人,责令“三停”场所9间,临时查封场所102间,刑事拘留4人。其中,今年4月份,天河

广州天河警方今年一季度拘留36名消防违法人员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黄婷、张毅涛报道:广州天河警方近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天河区实际接原始火灾警情同比下降19.57% ,成灾警情同比上升11.9% ,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4.99%。天河警方针对消防违法行为,行政罚款总额同比上升30.68%,依法行政拘留32人,责令“三停”场所9间,临时查封场所102间,刑事拘留4人。其中,今年4月份,天河警方首次对一名电动车违规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天河警方扎实推进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将消防安全推广到每个角落。

【案例1】

严惩!岑村纤维制品仓库火灾,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被刑拘

2月5日10时15分许,天河区长兴岑村某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警,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建筑为一栋两层钢筋混泥土结构仓库及单层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起火部位位于该公司东南角仓库与单层钢结构厂房衔接处附近。

经调查,该起火灾事故为电焊焊渣掉落引燃可燃物所致。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许某、彭某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

重磅!黄村废品分炼厂火灾,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被刑拘

“黄村派出所请注意,辖内大观路某废品分炼厂发生火警,请立即前往救援!”4月2日20时45分许,黄村派出所在接到110指挥中心的火灾警情指令,火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

面对熊熊大火和浓烟,为防止火势蔓延到其它房舍造成二次事故,在场的民警、辅警、物管人员等全力维持火灾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并同步走访调查、排查隐患,采取系列隔燃措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救火抢险工作。

经过持续3个多小时的扑救,现场未发现人员伤亡。在确认火势已经被完全扑灭,没有复燃风险后,民警马不停蹄开展火灾调查走访及现场勘查工作。

经调查,警方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分炼厂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嫌疑人练某、马某分别为该处物业负责人和消防责任人,未尽到相关管理职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练某、马某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3】

首例!电动车违规充电引火灾,充电人被行政拘留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给市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电动车充电时用电不慎,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4月11日凌晨4时许,天河区黄村新村某小区一楼楼梯间发生火灾。经查,嫌疑人欧某于4月10日23时许,将一辆电动车停放在一楼楼梯间充电。由于未注意安全问题,导致电动车起火爆炸并引起火灾,造成电动车、楼梯间防盗门及电箱、电线等烧毁。嫌疑人欧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欧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这是天河区首次对电动车违规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4】

救急!多部门合力开“绿色通道”抢救火灾伤者

4月12日6时17分许,冼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天河区海居路猎德河涌边的水闸管理房发生火灾。值班民警陈警官火速带领辅警人员到场处理。

到达现场后,陈警官发现火灾现场地势设施复杂,旁边是一个两米多高的高压变电箱,倘若火苗蔓延,很可能造成周边大范围停电,还会造成周边群众遇险。陈警官立即联系该处管理人员关闭配电房的电源总闸,并安排辅警人员将前来围观的群众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以防二次意外事故的发生。经过民警、消防员以及现场热心的环卫工人半个多小时的紧张救援,明火被扑灭。

时值上班高峰期,救治火灾现场的一名伤者刻不容缓。陈警官与“120”医护人员合力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并联系辖内交警部门“开路”,请求医院对伤者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最快的抢救时机。在抢救的3小时黄金时间内,伤者得到了最佳的救治。

经天河警方防火监督大队民警现场勘查以及走访调查,起火现场为一单层建筑,着火点为水闸管理房的宿舍,初步认定为电气化故障引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事故造成一名员工被烧伤。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