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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某公司偷排废水入河 广州一市民获奖5000元

发布者:刘俊
导读金羊网讯记者何伟杰、通讯员刘婧婷报道: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日前有市民举报增城区永宁街道某材料公司将未经净化的废水排入河,该企业目前已被查处,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而按照此前市河长办的《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已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 据广州市河长办介绍,2017年12月,市民郭先生通过广州水务微信公众平台举报,在增城区永宁街道

金羊网讯记者何伟杰、通讯员刘婧婷报道: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日前有市民举报增城区永宁街道某材料公司将未经净化的废水排入河,该企业目前已被查处,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而按照此前市河长办的《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已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

据广州市河长办介绍,2017年12月,市民郭先生通过广州水务微信公众平台举报,在增城区永宁街道长岗村新新公路长岗村段发现某材料公司后面有大型水泥排水管口,该公司将未经净化的废水排入河。增城区环保局前往现场执法监察发现该企业从事化妆品原料、电力电缆配件生产经营。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污水治理设施处于闲置没有运行状态,清洗原料桶产生的奶白色废水流入雨水管网并直接排入附近河涌,涉嫌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水污染物。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增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同时,增城区环保局联合永宁街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内水环境巡查和该企业的监管,跟踪该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防止工业废水直排入区域河涌。

按照此前广州市河长办的《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举报人的制度,郭先生最终获得了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了解,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广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2017年9月27日,广州市水务部门向社会发布《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自《办法》公布以来,市民踊跃参与违法排水行为举报活动,部分热心市民除了拍摄污染现场,标明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情形外,还亲自带领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2017年9月27日至2018年3月23日,共收到举报线索2555宗,有奖举报受理小组向各区河长办及市级职能部门交办案件线索2543宗,至3月23日,各区河长办及市级职能部门已回复案件线索1793宗,举报线索主要集中在餐饮、洗车档、石材加工三大类,占举报总量一半以上。违法排水有奖举报第一阶段兑奖工作(核定有效线索,奖励300元)共兑奖340宗有效线索,发放奖金1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