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自愿出台的,我怎么能算是强奸呢?”青海玉树,26岁的赵德大呼冤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案情简要回顾
2018年12月10日凌晨4时许,赵德在六一桥附近与卖淫女范小玲以500元的价格达成合意,将范某带到某宾馆。
两人发生关系以后,赵德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抢走了范小玲600元现金,转走了范小玲手机绑定的银行卡2900元,然后还拿出一张欠条,让范小玲签字按手印。
见范小玲不愿意“写欠条”,赵德再次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然后拍摄其裸体视频,走之前还拿走了范小玲的苹果手机和身份证,威胁其不许报警。
范小玲随后报警,警方当日在宾馆房间内提取了绿白尼龙绳、涉案的卫生纸、烟蒂等。在卫生纸上检出赵德与范小玲的DNA,在烟蒂上检出赵德的DNA,在范小玲身体上未检出赵德的人精斑。
2018年12月13日,警方对赵德依法采取上网追逃措施。
2019年3月16日凌晨2时许,赵德以同样的方式,将卖淫女江小倩带到自己的租住房,发生关系后用毛巾和绳子将其双手捆绑,逼迫其向亲友借钱,然后用微信扫一扫转走7460元。
抢钱成功后,赵德在江小倩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再次与其发生关系,并一手用刀指着江小倩,一手用手机对着其拍摄裸体视频,威胁其不许其报警。
当日下午14时许,江小倩报案,因赵德租住的是日租房,当日上午房主对房间进行了清理,警方在现场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警方随后搜查了赵德在西宁区的住处,现场搜查出了疑似涉案的刀子、毛巾及鞋带等,但在该物品上未检出赵德及被害人的DNA,江小倩手上也没有被暴力捆绑的痕迹。
赵德到案后,承认与两位卖淫女发生了关系,但认为这是嫖娼卖淫交易,不是强奸;同时,承认自己通过微信转走了两位卖淫女的钱,但认为这是拿回自己的嫖资,不是抢劫。
赵德的亲属代为赔偿了两名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谅解。
——@刘律师漫谈
本案之中,因为有银行卡、微信转账等记录,要锁定赵德涉嫌抢劫罪,应该比较容易。赵德辩解自己是为了要回自己支付的嫖资,更暴露出其早有强奸与抢劫的预谋。
由于两位被害人的体内均未检出赵德的人精斑,两位被害人与赵德之前又是卖淫嫖娼的关系,要锁定赵德的强奸罪,确实有些费力。
两位被害人被害的时间相隔数月,彼此相互不认识,不存在串供的可能性,两名被害人在对赵德实施抢劫、强奸时采用的手段、案发过程的关键细节上的陈述具有一致性,并能够与搜查到的刀子、绳子、毛巾等在案证据相互印证,应当予以采信。
两名被害人虽然是卖淫女,两名被害人的手上也没有发现被暴力捆绑的痕迹,但强奸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的手段并非限于暴力手段。
就本案而言,两名被害人在独立封闭的空间内,面对赵德一对一的犯罪行为,本身就完全处于弱势地位。被害人第一次与赵德发生关系,可以认定为完成交易。但在赵德持刀、捆绑、劫取财物之后,仍然自愿与赵德发生关系,不符合基本的人性和常理。
持刀的赵德,对两名被害人心理上已形成精神强制,被害人被抢劫钱财后,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都存在恐惧,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赵德这时候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完全是违背被害人意志的。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赵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认为赵德涉嫌强奸罪的证据不足。
法院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不服,提起抗诉。
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赵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