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李钢、通讯员李晓银:记者29日从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获悉,广州市于近日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共20条,主要围绕跨境投融资和研发活动、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进出口、人才引进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知识产权、创新环境以及平台经济等内容提出了先行先试政策意见。
其中,在跨境投融资和研发活动方面,广州将支持境外风险投资参与创新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活动,发挥“双自”联动优势,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在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进出口方面,广州将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开展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生物材料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
广州将健全更为便利的出入境及居留政策;支持和鼓励外籍学生和毕业生在广州创新创业,分层次给予高层次人才奖励;探索建立海外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等。另外,广州还将设立由市财政出资,总规模达50亿元的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引导基金,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机构建设试点。广州鼓励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或财政资金支持等。广州还将开展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对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给予支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
广州市、区财政将加大对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范围内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园区建设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打造特色价值创新园区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