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发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生资助资金的资助范围标准等作出全面规定,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国家奖学金每年奖5万名本专科生
学生资助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办法》明确,本专科生层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 ,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建档立卡家庭的高中学生免学杂费
《办法》明确,研究生层面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奖励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央财政按照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办法》还明确,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来源/财政部网站、《经济日报》
■编辑/张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