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谢文任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早已经深入人心,但几名男女喝完酒后并没有开车,最后还是“栽”了,这又是为什么呢?近日,广州增城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妨害公务的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还要从3月6日晚说起。当晚22时45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民警在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开展查酒驾行动。突然,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车上走下了一名男子,试图与执勤民警进行攀谈,执勤民警示意该男子立即离开不要影响执法活动。但该男子非但不听劝阻,还开始一边谩骂,一边用脚踢执勤民警。在场的民警保持了高度克制。
随后,该男子的几个朋友从两辆车上下来,劝阻该男子,现场情况暂时得到了控制。执勤民警遂要求该男子的朋友将其带离现场,然而该男子情绪激动,仍然不停谩骂执勤民警,甚至动手打掉了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严重影响了现场执法活动,并对民警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于是现场民警决定先将其控制,其间该男子及其朋友不停对执勤民警进行谩骂殴打、撕扯衣服、吐口水等,造成群众围观、现场道路拥堵等情况。增城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随后,涉案人员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调查,刘某(男,39岁)、陈某(男,44岁)、谭某(男,37岁,均湖南人)等6名嫌疑人由于之前喝了酒,一时意气用事,以暴力方法妨害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妨害阻挠执法,将被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