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退学施行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施行方法》),非广州户籍来穗人员子女、在广州市合法波动寓居并持有无效《广东省寓居证》满一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波动寓居、在白云区合法波动失业、经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即可为其随迁子女请求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详细积分细则及入读顺序可在白云政府网站获取。
依据《施行方法》,在白云区镇街操持无效《广东省寓居证》请求人,须在操持寓居证镇街的积分退学受理点提出请求。在白云区外操持无效《广东省寓居证》请求人,可在就近积分退学受理点提出请求。在请求人网上报名和审核后,区教育局将依据可提供学位和积分上下确定积分制退学资历的随迁子女名单,并按积分上下停止排序。关于取得积分制退学资历随迁子女,以各片区为单位布置学位,经过计算机零碎自动分配学位。
与去年所不同的是,往年《施行方法》添加了补录批次,列入积分制退学名单而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在学位有剩余的状况下可参与补录。
特别提示的是,白云区将对取得积分制退学资历并入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一定规范予以补助。但经过积分请求取得学位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时期,如发作转学将不再享用积分制退学补助。(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