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的使用选择权,很大程度上在于医生,耗材价格大跳水后,如何体现医生价值,如何处理好医生的待遇提升问题,是绕不过的“坎”,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1月5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开标,这是第一次高值医用耗材的全国集采,共有11家企业参与投标,涉及26个冠脉支架产品参加。产品平均价格从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原来植入心脏的支架这么便宜?到底质量如何?为何差价这么大?这些差价去了哪里?挤压的虚高定价医院和医生能不能分享利益?支架价格下来了手术费是否要涨上去?患者负担能下去吗?医生的正向收入如何提高?如何才能调动医生承担风险的积极性?医保支付“何去何从”?一系列问题,在这一新闻冲击下,瞬间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国家集采力量赋能“价格触底”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联采办”)发布的拟中标结果,最终产生拟中选产品10个,共涉及国内、国际8家企业,与2019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国内产品平均降价92%,进口产品平均降价95%,按意向采购量计算,预计节约109亿元。
随着国家力量治理耗材问题升级,国家集中采购与反腐高压并用,虚高定价的耗材大幅降价是大趋势,价值回归是必然的道理。
医院治理“耗占比”难点在哪里?
医用耗材治理,始终是困扰医院的难题,大幅度降低耗占比,医院担心有可能影响到大手术的开展,影响到医院的收益,还可能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难点一:一般而言,用高值耗材较高的,往往是新技术的应用,一般是病种难度大、风险高,同时也是代表医院技术实力的专科,医院过分管控耗占比,担心业务受到影响,患者流失与医生流失。
难点二:高值耗材使用,专家医生话语权较大,因为他们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会慎重选择,医院一般尊重专家医生的意见,如果不尊重专家医生的意见,医院也不敢担保材料质量问题。
难点三:耗材定价虚高是业内潜规则,其形成的重要因素即是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医疗收入体制,医生提供高风险、高技术、高难度的医疗服务,但没有相应的科学激励机制,只能通过“药品耗材回扣”等灰色收入来弥补。医院对此也无能为力。
耗材降级“大趋势”各方影响各不同?
国家医保部门通过集中采购,耗材大幅度下降是大趋势,随着虚高定价的水分被挤出,这些利益成果如何分配,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值得思考和探讨。
医保部门:高值耗材价格的大幅下降,可以节约医保基金支付耗材的费用,直接带来的是医保基金支付的下降,医保部门成为集采降价的最大受益者。但是也会带来压力,如何保证集采使用量,通过医保直接结算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何调动医院和医生积极性是难题,还需要把耗材集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指标,需要卫健主管部门通力协作。
患者方面:耗材的大幅下降,患者可以获得收益,减少高值耗材费用自付支出,节约看病费用开支,有助于化解看病贵。也会给患者带来难题,如何化解患者对质量的质疑,面对医生引导高价自费选择判断问题。
医院方面:高值耗材集采价格下降,有利于医院重点监控高值耗材国考指标,更加合理。医院最担心的是,价格下降以后,医疗服务价格能不能提升补偿?医生的正向价值如何体现成为难题。
医生方面:高值耗材集采价格下降,有助于业务的开展和应用,有助于技术能力提升,但是医生的积极性调动难题,正向价值如何体现是难题。
厂商方面:耗材厂商通过集采获得了较好的市场份额,大大节省了渠道成本,也面临如何确保在医院的使用与及时回款难题。
医生价值回归应得到高度重视
耗材的使用选择权,很大程度上在于医生,耗材价格大跳水后,如何体现医生价值,如何处理好医生的待遇提升问题,是绕不过的“坎”,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通过耗材的集中采购,挤压虚高定价的利益成果,让医生分享,才能更好的让这项惠民利民的成果“落地”。
建议:第一,医保部门设置集采耗材单项考核绩效,按照医院原来使用数量及医保支付金额,结合集采节约额度,拿出一部分医保资金,通过医院使用数量进行奖惩,让医院和医生分享改革的成果;第二,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通过耗材集采价格的下降,抓住“窗口期”,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可以针对单项应对耗材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第三,加快医保DRG/DIP(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改革,通过预付费制度改革,把降低耗材使用转化为医院的内生动力,激发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耗材治理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耗材治理,耗占比过高,导致人民群众看病贵,对医保支付压力带来较大的冲击。最后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近年来的相关政策。
2012年12月,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提出,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区、市)建立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研究探索部分省(区、市)联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方式。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明确要求,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2017年7月,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普遍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血管/非血管介入类被列为重点整治范围。
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后,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明确,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探索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须在采购平台上公开交易、阳光采购。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对已通过医保准入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价格相对稳定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加强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实际采购量的监管。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引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提出,规定医用耗材采购实施统一管理。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不得使用非医用耗材管理部门采购供应的医用耗材。将医用耗材购销管理纳入行风建设管理领域,加大对医用耗材管理过程中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2019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公布,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四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医保办发 [2019] 20号)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单独收费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发生新增、删除或变更时,应通过“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进行实时维护。先后发布了3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37893条耗材编码,涉及1907.7万个规格型号。
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号)明确,18个品种纳入重点治理清单,其中冠脉动脉支架纳入其中。
重点监控高值耗材同时被纳入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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