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谢粤蕾 “有车没车位”成为很多深圳市民的烦恼,有时看到路边或绿化带有其他车辆停放便也抱有侥幸心理,但“跟风”停车很有可能被城管或交警开罚单。近日,深圳龙华的李先生就因为违停被城管罚款1500元。据李先生回忆,7月29日晚上11点许,他把车停在观澜桂香路上的绿化带,次日10点多取车时便在车上发现一张罚单。其表示不合理,平时都是罚500元,这次金额太高了,而且发现现场其他车辆上没有类似的罚单,质疑龙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乱罚款。
南都记者就此联系了龙华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7月29日,观澜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3辆小型轿车违法停放在观澜街道桂香社区桂花路公共绿地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五)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现场对所有停在公共绿地上的车辆当事人开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通知书》,并结合车辆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实际情况处以相应金额罚款,其中李先生被处以1500元罚款,属履行正常职务。
该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没发现其他车辆有《责令停止(改正)违法通知书》,或因被罚车辆已驶离;另外,执法人员反映李先生的车辆占有绿地实际不止3平米,执法人员对其处以1500元并不算高。对于李先生的报料,龙华城管局也表示感谢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希望广大群众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可向城管局举报,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及监督城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