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是一份非常重要的保障。只要我们缴费达到退休要求的年限,退休以后可以不用继续缴费,而继续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而且相应的报销比例,比起在职职工还要更高一些。
我们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2022年我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出现新变化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重大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
我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1998年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各地陆续建立起来,1999年底各地基本建立完成。这是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的第二项社会保险制度。
最初设立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致力于住院报销待遇的报销。对于职工的门诊消费,采取的是医保个人账户的方式。职工本人一般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发原则是,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也能享受到医保个人账户的待遇,但是具体比例是由各地自行确定。
青岛市是按照35岁以下的职工每月记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比例是缴费基数的2%,35岁以上45岁以下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比例是2.2%,45岁以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记录比例是3.5%。退休职工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记录,不过70岁以下职工最低不低于70元,70岁以上职工最低不低于80元。
相对而言,深圳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标准就要高得多。45岁以下的职工,存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按照缴费基数的5%,45岁以上职工是5.6%。退休职工享受的医保个人账户待遇是按照社平缴费基数60%的8.05%记入,每月也能领取到五六百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数积累越来越多,而且还拖累了医保机构需要对这些资金进行管理,大大影响了医保基金的运营效率。根据《2021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去年末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累计结存资金11575.43亿元,约占全部资金的40%,规模比2020年增加了15%。说实话,医疗保险不能变成个人积蓄。
为了改革完善医保个人账户机制,202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医保个人账户记入办法。
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不再进入个人账户。即形成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以后,所有在职职工每月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数,就是职工本人缴纳的个人缴费基数的2%了。至于退休职工,是按照实施门诊共济机制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确定。
各个省份的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的实施意见都基本上于2021年底出台了,具体实施并不是2022年全部改革到位,有的地方还有一定的过渡期(国家允许设立三年左右的过渡期)。比如说山东省2023年底前调整到位。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统筹账户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2022年底以前降为50%,2024年1月不再划入。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以2023年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础,70岁以下按照2%记录,70岁以上按2.5%记入。
实施门诊共济机制以后,对于老人的医疗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比如说门诊、拿药检查治疗都可以享受到至少50%的报销。退休职工还有至少5%以上的倾斜比例提升。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如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看病,报销比例会更高。而且像一些能够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一些地方也允许在这里拿药也能享受到报销待遇。
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减轻我们群众看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