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句废话,就是该咋办就咋办:刑事按照程序流程走,民事该起诉就起诉,该申请执行就申请执行。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法海说法##普法行动#
一、对方只是暂时不收押,并不代表永远不收押。
对方现在不予收押,是看守所依据《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不予收押的。在实践中,看守所为了尽量地避免麻烦,很可能针对有传染病的、或者有部分疾病的人都是暂时不予收押的。但是这个时候你不用担心,公安机关一样会给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的,整个诉讼的进程也是不会影响的。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方一直没有赔偿你的损失,没有取得谅解的话,最终基本上法院都是会判处对方实刑的,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一年六个月)。
这个时候是否能够收押,就需要看对方的病情了,也就是看能否暂予监外执行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但是其中有三个限制条件:
- 一是暂予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或者说不会有自伤自残等情况。比如对方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自杀行为,那么就不得暂予监外执行了。
- 二是病情到底如何,需要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而不是说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也不是随便哪个医院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 三是暂予监外执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在病情治疗得差不多以后,只要符合收押条件了,就应当及时地予以收监执行。
二、对方没有钱赔偿,你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
如果截止到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对方依然没有赔偿损失,那么你可以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既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过对于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而言,建议还是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这样不用交纳诉讼费,相应的举证也比较简单。
你能得到的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等。但是不能够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如果对方不赔偿你损失的话,法院在判处对方刑罚的同时,还会判处对方赔偿你相应的损失,对于这个损失对方不履行的话,你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对方的退休金以及遗产都是可以执行的。
只要对方服刑并没有履行完毕,涉及到的减刑、假释等等都会受到影响的。而且对方出狱以后还是需要继续履行这个义务的。
对方在出狱以后再找工作,再有任何收入,包括退休金,哪怕对方之后死亡,那么他死亡时所留下的财产也就是遗产,都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个人在死之前留下的遗嘱将自己的财产都给别人,这会怎么样呢?这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因为在遗产继承的时候是有个顺序的,第一顺位是需要先偿还外债,也就是赔偿你的损失,剩下的钱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