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而恰恰有一些人为了赚取利润,铤而走险,打着“微商”的幌子,利用微信这一通讯手段添加好友,大肆销售假冒香烟。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利剑2018-食药打假风雷行动”暨全市公安机关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推进全市“三城联创”工作,有效维护企业和商户利益,净化营商环境。近日,古塔公安分局饶阳派出所就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传播、交易等手段的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约15余万元。
案发:社区走访,牵出售卖假烟团伙
2018年5月初,古塔分局饶阳派出所民警在进社区走访居民过程中得知,最近小区出现一个新业务,网上下单,香烟快递送上门,但是送的香烟却是假烟。此事立即引起了饶阳派出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烟草公司,对辖区居民在网上购买的五条南京雨花石牌香烟进行专业鉴定,结果确实为假烟。饶阳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并将此情况上报分局。
侦查:抽丝剥茧,掌握犯罪活动轨迹
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摸排、走访,专案组的民警掌握了大量有价值线索,初步摸清了该销售假烟犯罪团伙为夫妻两人,妻子负责添加微信好友,推送香烟信息,交易转账等,丈夫则负责送货上门。夫妻两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收网:协同作战,查获大量假烟
确认犯罪嫌疑人及存放假烟的仓库后,专案组在经侦大队的配合下迅速出击。6月3日15时许,民警将正在销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秦某当场抓获。17时将正在库房清点假烟的蔡某(秦某的妻子)抓获。查获假烟400余条,包括中华、南京、黄金叶、芙蓉王等26个品牌假冒香烟。
民警查获“微商”的假冒香烟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秦某、蔡某均对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蔡某交代:自己每天的主要工作是添加微信好友,推送香烟广告并联系上线进货;丈夫秦某担任司机,每天负责将烟送到买主家中,两人相互配合完成“售卖送达”一站式服务。虽然他们知道销售假烟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却抵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做起了如此“微商”,最终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蔡某均已被饶阳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察蜀黍提醒】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