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焱燚
编辑|密探史记
车泡了,评估了,字签了,钱没了……这是河南车主刘先生说的话。
2021年8月份,刘先生的爱车在郑州7.20暴雨中被损毁,于是刘先生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理赔手续,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
但几天之后,刘先生迟迟没有收到理赔金额,当刘先生再次来到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的人员却突然变卦了,他们说这个保单有问题,不能进行照价赔偿!
面对白纸黑字的保单保险公司为何不进行照价赔偿?而这张保单真的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吗?
突遇天灾
事件的当事人是河南郑州的刘先生,和大多数人一样,刘先生也一直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而家里人也十分支持他这个想法,这样一来接送孩子和一家人出行都方便很多,不用每天骑个电动车风里来雨里去了。
刘先生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奋斗着,每天都在起早贪黑地认真工作,终于刘先生手里有了一笔积蓄,已经够交个车的首付了,但是刘先生此时却犯了难。
因为刘先生并不想分期购买车辆,他想一次性全款买下,这样可以踏实一点,但是他手中的钱又买不了自己看中的车辆,这时有人给刘先生出了一个主意。
既然买不了新车可以买二手车啊,现在车况不错的二手车和新车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二手车的贬值也没有那么快,想卖的话随时可以卖。
刘先生听完这番话后心动了,他也认为二手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刚好符合自己现在的情况。于是在经人介绍下,刘先生看中了一辆二手车,车况十分不错,可以说和新车差不多。
可刘先生此时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车辆的保险该怎么办,他对车辆这方面也不是太了解,现在好不容易买个车必须得给车辆上一份保险,万一出了什么事情也可以有个保障。
而此时车主则看出了刘先生的想法,说道这个问题不用担心,他一直为车辆购买有保险,而且买的从来都是全险,可以直接过户给刘先生。
此时车主为车辆购买的全险金额为17.1万元,刘先生看了一眼后也并没有在意,保单上边赔偿金额和双方协议都写得明明白白,而且保险公司也在上边盖了公章。刘先生认为这份保单并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刘先生十分爽快地就买下了这辆车。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刘先生买下这辆车没多久,河南就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暴雨。从7月17日开始,大雨就没有停下来过,河南各地多个河口与水库都发生决堤,各地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以郑州的损失尤为严重。
郑州自暴雨开始以来,公交地铁纷纷停运,街道上积水足足有半米深,很多停在低洼处的私家车也被洪水冲泡,而刘先生的车辆也在其中。
在大雨过后,刘先生眼看自己辛辛苦苦刚购买的爱车转眼之间就成为了水泡车,简直是欲哭无泪。可他又没有什么办法,因为在这场暴雨中受损的车辆也不止是自己的一辆车,只能将打碎的牙给咽到肚子里。
但此时周围的人却提醒刘先生,你的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吗?如果购买保险的话可以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啊,车辆遭受这样的情况应该在理赔范围之内。
刘先生这才想起来,自己当初购买车辆时候保险随着车辆一起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于是刘先生连忙跑回家去寻找当时拿到的保单。
刘先生在家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当初的保单,刘先生一看保单上签订的协议后,心一下子就放到了肚子里。
索要理赔
由于车辆之前购买的是全险,保单上面的相关条款也写清楚地写着车辆出现类似情况会照价赔偿。
于是刘先生当即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说自己的车辆因为暴雨受损,现在已经无法使用,请相关人员过来对车辆进行定损,然后进行相关理赔。而保险公司那边的答复也让刘先生十分满意。
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回复:“请您放心,我们会及时派出相关人员处理,但是最近车辆受损太多,请您稍等几天。”
刘先生听完保险公司的回答后,想着多等几天也没什么,现在郑州的车辆受损情况确实比较严重,这个要求也在情理之中,只要能够照价赔偿就可以了。
在过了两天后,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果然如约而至,刘先生带领定损员查看了车辆的情况,定损员看完后发现情况果然如刘先生所说的那样,车辆在经过长时间的水泡后,内外都受损严重,已经不能启动。
定损员对刘先生提出解决办法,刘先生的车辆受损严重,他们会按照保单上的金额对刘先生全额赔付,一共是17.1万元,现在他们会直接把刘先生的车辆给拖走,赔付金额会在十个工作日之内打到刘先生的卡上。
定损员在走之前把合同交给了刘先生,并且再三叮嘱刘先生让他注意查收赔付金额到账时间。刘先生对这个定损员的态度十分满意,他想着虽然自己损失了一辆车,可保险公司会照价赔偿自己,这样的结果也令人满意。
并且刘先生还想着等钱到账后再重新买一辆车还在这家保险公司上保险,在亲戚朋友当中也宣传这家保险公司的口碑可以,值得购买。正当刘先生这样想着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
刘先生按照定损员的叮嘱,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内刘先生会时不时地看一下银行卡的余额,看这笔钱是否到账。可是一个星期转眼之间就过去了,这笔赔偿金额还没到账。
刘先生这下就十分不解了,说好的十天之内赔付金额会打到卡上,现在离约定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什么这笔钱还没有到账呢?是不是工作人员太忙给忘了?刘先生的内心对此产生了诸多疑问,但是他仍然相信保险公司肯定会赔偿这笔钱。
就在刘先生在家足足等了一两个月的时间,没了车之后的刘先生感觉出行十分不方便,每隔三五天刘先生就会看一下钱是否到账,因为他急需这笔钱再买一辆车。
眼看着赔付金额迟迟不到账的刘先生终于再也坐不住了,于是他前往保险公司想要咨询一下看其中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意外。
到了保险公司后的刘先生得到了接待人员的热情招待,可当刘先生说明自己的情况后接待人员面露难色,犹豫了一会后说要询问相关领导。
相关领导出来后仍然是回避问题,在刘先生的再三追问下相关领导才回答了刘先生的疑问,当刘先生听到回答后直接整个人就懵了。
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的人员告诉刘先生:“我们不能照价赔偿你的车辆,因为之前该车辆购买的保险有问题。虽然说车辆购买的是全险,并且赔付金额定为17.1万元,但是你的车辆中间有过户,所以保单上填写的金额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不能照价赔偿。”
刘先生听完这番话后人楞了一下,他先没有提出问题,而是首先问了一下解决方案,听完解决方案的刘先生觉得这件事情更加不能接受了。
保险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这样的:他们说会把之前为车辆购买保险的钱退一部分给刘先生,然后按照车辆的实际金额赔付给刘先生。
刘先生认为这个解决办法根本不合理,当初定损的时候是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说的要全额赔偿,而且合同也已经签过了,车也已经拖走了,但是现在保险公司却不认账了?
并且刘先生说道,如果不认同保单的话,为什么这几年还照常收取全额的保费呢?而且保险公司在定损的时候也不应该签下赔偿的合同,双方应该提前商量,否则刘先生也不会同意把自己的车给拉走,而现在的情况是车也了,钱也没了。
而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则有以下几个:第一,刘先生的车辆是2010年的车,他们查完资料库后发现车辆在2018年的时候保险金额为7.7万元,在2020年时候保险金额又变为了17.1万元,他们怀疑是有人故意如此操作。
第二,刘先生的车辆在新车时候也才值17.1万元,而现在这辆车已经是十年以上的老车了,实际金额最多只有7万元,所以他们只能赔付7万元。而这个数字跟保单上的数字差了将近十万元!
刘先生此时也一直想不明白一个问题,这辆车是他从别人手里买来的,保险也是从上一任车主手里过户来的。既然该车在几年内价值差得如此之多的话,那么手里的合同会不会是假的呢?
刘先生故意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在嘲讽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也听出了刘先生的话外之音。他们也承认可能是自己公司的人员在录入系统的时候出现了错误,他们也愿意退还之前多出来的保费。
可许多人都不理解,既然保险公司在之前发现这个保单出现了问题,那在定损之后的这么长时间里为什么不与刘先生沟通,非得等刘先生自己找上门来才说出有问题?
并且中间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管刘先生的车值多少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出保单的时候是真的把车辆的实际金额与保险金额弄混了吗?还是某些人故意这样做的呢?而这当中相关领导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
面对这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保险公司人员只说是员工在工作中的失误造成的,对于其他的问题都只是含糊不清地回答。
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刘先生又提出了两个尖锐的问题。如果不是这场所有人都知道的大暴雨导致车辆出现问题了,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车辆如果出现问题刘先生会不会被怀疑为有骗保的可能性呢?
而17.1万与7.7万之间这将近10万的金额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不是投了一个空的保险,保险公司从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呢?
面对这两个尖锐的问题,保险公司的领导纷纷面面相觑,哑口无言。因为可能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他们也认为刘先生的说法有着一定的道理,可他们还是一口咬死只能按照实际金额来赔付。
并且在这个事件中有两次机会保险公司可以解决问题,一次就是在核对保险时可以发现两个金额并不一样;另一次就是在签订理赔协议的时候也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可保险公司却将这两个机会都错过了,其工作态度也可见一斑。
该保险公司的认错态度倒是非常快,他们对刘先生说会开一个专题会议来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也会在系统内部排查看还有没有类似刘先生的问题。
刘先生对保险公司的处理方法并不满意,他已经向保监会投诉该保险公司,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赔偿。
结语
保险公司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我国恢复以来,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保险,保险行业也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许多的就业岗位。
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保险行业的印象不太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保险行业的业务员造成的。
许多保险行业的业务员根本没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无法为客户讲清楚产品的优缺点。大部分保险业务员的职业素养其实十分差劲,他们只知道推销自己的产品,收取高额的保费,提高自己的业绩。
以至于许多人出事后找到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往往说不符合赔付要求,所以大部分人对保险行业的印象越来越差。
而刘先生就怀疑自己的车辆从7.7万的保价涨到17.1万就是保险业务员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从而故意虚报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保险公司的管理也存在很大的漏洞。
保险公司虽然提出退还以前的保费,但是如果不是刘先生的车辆被泡,那么是不是每年都会按照17.1万的价值来收取保费呢?
如果在事先只顾着收取利益,但是当责任来临时却选择逃避,这样的做法终将是不可取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不是就这么容易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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