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你知多少?MUA特意帮大家总结了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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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用处,主要是分为三块:产前检查报销、分娩报销、生育津贴领取。
一、产前检查:3000元+医事服务费
报销的时候,要由女性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报销。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本文第三部分有说明。
总之,要把原始的各类凭证统统交给单位相关部门即可,也不用算花了多少钱,门诊检查最多只能报3000元。
另外,医事服务费也能报销,且不在3000元里。产科门诊医事服务费报销标准为:
三级医院:40元,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都是;
二级医院:普通门诊28元,副主任及以上30元;
一级医院:普通门诊19元,副主任及以上20元。
医事服务费按实际产检次数报销,比如在某三甲医院一共产检12次,则医事服务费可报40×12=480元。每次产检的挂号收据和发票留好,与3000元的检查费一起报销即可。
二、分娩报销:最多可报5800元
持社保卡的女性,出院时实时结算,生育保险可支付部分费用压根不用管,直接刷掉;至于没带社保卡或者在京参保非京籍女性回到户籍所在地分娩的,就需要手工报销了。
三、生育津贴:最低可领22869.76元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归生育保险管了,要发生育津贴。
1、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基金支付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发放给女职工。
2、生育津贴有多少?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为98天,生育奖励假30天;剖宫产再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3、举个例子:
一位女性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平均工资就是生育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2020年7月起的最低标准,若不足此数,按此计算),其产假就是98天,生育奖励假30天,那么她所能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360/30*(98+30),则她产假期间所得工资应为:22869.76元。
生育保险待遇详解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生育保险待遇做出了政策性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
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注意点:
1、领取条件①分娩之前(不含分娩当月),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支取生育津贴:
②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如果中间生育保险断掉(例如:公司帐户上没钱,导致社保划款没到帐,而公司又去补交)这样的情况就不能算是连续交费了,而是中间有断掉的,只能算为补缴。因此,生育津贴就不能领取
③如果9个月中有中断,那么自分娩后次月起继续交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仍然可以去社保办理补支生育津贴。
④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后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其他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晚育津贴
新规定:根据我国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即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及晚育津贴待遇。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2016年3月24日起,新增30天生育奖励假;
3、难产假,包括剖宫、胎吸、产钳等,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材料
简要来说,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报销基础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产前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关于费用具体报销情况及需要的材料如下:
产前门诊费报销所需材料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⑨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2、结算形式、费用
①结算形式为个人全额现金结算。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
②费用:目前,北京市产科门诊检查费最高报销额度为3000元,在向单位提供产前检查收费单据时,费用总额要超过3000元,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数的;另外医事服务费需要打印发票,每次挂号的收据要留好。
住院生产费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①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
对于可以直接用社保卡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住院费用不用担心。除了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单,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②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
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需要在出院后准备以下材料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生育报销。
a、住院收费票据;
b、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c、出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d、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住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e、结婚证复印件;
f、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版)复印件;
g、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h、《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②《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③ 原始收据;
④ 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⑤ 检查、治疗明细单;
⑥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⑦ 单位开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生育津贴
产妇申请生育津贴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交给单位人事,单位人事相关人员会于每月5号-25号到社保中心进行申办。
a、《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向公司人事领取)
b、《医学诊断证明书》
c、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d、第一个子女提供《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第二个子女《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如之前因为此次生育而办理了《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的,此次生育后报销仍可使用。
附:北京医保不用选就能报销的定点医院
a、专科类医院。(如朝阳妇幼、海淀妇幼等)
b、中医类医院。(如北京中医医院等)
c、19家A类定点医院: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