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王艾冰)近日,张文荣等40多名神医在代言药品、保健品的广告推广中,均宣称“做出违背祖宗的决定献药方”引发热议。
据健康时报记者不完全梳理,仅张文荣一人曾经参与代言或宣传的药品、保健品已超10种。
代言宣传药品、保健品超10种
“相信我,不管你偏瘫的时间有多长,只需一副药,3天就能下地,谁也看不出来,这就是我的‘张氏心脑方’,脑血栓3天能下地、心脏病吃上当天就见效。”这一句句让患者心动的广告词,是张文荣在一档叫做《心脑传奇》的节目中,宣传“张氏心脑方”的广告词,而记者发现“张氏心脑方”也被张文荣自己称为“自己用老方制成的药品”。
健康时报记者在相关视频平台输入“张文荣、广告”等关键词搜索发现,和张氏心脑方一样,张文荣此前宣传、代言的药品颇多,记者一一浏览发现,这些广告采用的模式大致相同,均为将张文荣包装成和宣传药品相关的专家,请其为大家讲解疾病的“根源”,加之一些宣称曾用该药品治疗好自己多年疾病的患者对该药物的“良好感受”。
而除上述“张氏心脑方”外,张文荣宣传、代言的药品还包括“通肾3个月,胜过补肾30年的蛮龙液”、“从根本上全面战胜咳喘肺病的张药师定喘方”、“90天能治疗好静脉曲张的590自然疗法”、“攻克老风湿的蒙药七日活谷丹”、“失传多年的清宫补肾方”、“根治各种皮肤病的国药505”、“从根源接骨治腰突的道家黑药”、“只需30秒即可打通冠脉的活心红药冠栓痛”、“能治疗全身疾病的黄金一号”等。
根据这些“神奇”的名称,健康时报记者一一检索购买方式发现,张药师定喘方仍在售卖外,其他大部分药品已经找不到购买方式,并且其中的“七日活谷丹”还被处以涉嫌违反《广告法》被查处。
电视编导给的广告词,到底谁应担责?
针对该问题,3月9日,张文荣曾经出诊的北京鹤年堂中医医院发布声明,称张文荣只是医院一名出诊医生(为多点执业医生),所有宣传广告的信息均与医院无关。医院同时决定,免去张文荣名誉院长职务。3月10日,张文荣本人回复媒体表示,“电视广告里讲的不同疾病,是编导根据不同药物设计的台词,停诊后他将清净一段时间再工作。”
如果真像张文荣所说,所有的广告词均为电视台编导涉及的话,在这件事情中,到底谁应担责?2015年实施的新《广告法》明确规定,电视台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无论专家真假、专题片是否标明“广告”,只要是变相医药广告,就已经涉嫌违法。而健康时报记者发现,张文荣的广告遍布河北卫视、黑龙江都市台、承德旅游文化频道等多家电视台。
“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张文荣作为广告的宣传者、代言人,不应该拿‘编导给的广告词’,来搪塞自己的责任,无论稿子是谁写的,张文荣本人必须要有相应的判断能力,作为医生,如果发现稿子有问题,就不应该读出来。”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李润生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但是这个问题确实也不是张文荣一个人的问题,这一广告环路上涉及的主体较多,我们必须要明确每一个主体的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第十条中明确,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等。
“首先,这一事件中有三个比较大的主体,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这两方需要进一步明确他们在其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还有一个就是广告的代言人。”李润生介绍,这些广告鱼龙混杂,应该进一步明确他们每一方在这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如果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