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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聊一聊盗窃罪的话题。
一听我要讲盗窃,有的人可能马上就会提出质疑:嗯?盗窃不就是偷东西吗?这个罪名简单的不得了,还需要专门讲吗?
不错,盗窃罪确实是最古老、最传统的一种犯罪。但是,直至今日,盗窃罪都堪称是最复杂、最难懂的罪名之一。在法律理论界,几位泰斗级别的刑法专家,都在盗窃罪的问题上始终争论不休。
对于不专门研究法律的朋友来说,你以为你很了解盗窃罪,其实绝不是这样。盗窃罪一定是你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一个罪名。
第一个问题、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盗窃罪有两个立案标准,满足任何一个标准,都构成犯罪。
- 一个是情节标准,只有属于这些情节,偷1毛钱,也构成犯罪,比如入户盗窃,比如扒窃(摸兜),比如携带凶器盗窃。
- 另一个是数额标准,偷的钱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
大家注意,在数额方面,咱们国家对盗窃罪没有一个统一的立案标准。国家层面,只是规定了一个范围。盗窃1000元至3000元的,就属于犯罪。国家只是确定了一个范围,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
因为国家考虑到各个省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就授权各个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各自规定本省的立案标准。
比如:
有的省份,盗窃达到3000块钱,才构成盗窃罪,比如浙江省。
有的省份盗窃达到2000块钱,才构成盗窃罪,比如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河南省、吉林省、甘肃省、安徽省、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
有的省份盗窃达到1600块钱,才构成盗窃罪,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
有的省份盗窃达到1500块钱,就构成盗窃罪,比如海南省、广西自治区。
另外呢,还有一个省,本省的立案标准也没有统一。比如,广东省,分为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一类地区的立案标准是3000块钱,二类地区的立案标准是2000块钱。全省有6个城市被划为一类地区,分别是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其余地区都是二类地区。
第二个问题、必须是秘密的偷,才构成盗窃罪吗?公开的偷属于盗窃吗?
在咱们的潜意识里,可能都觉得,盗窃一定是秘密的行为。事实上,盗窃罪的认定,跟秘密或公开没有关系。公开窃取别人的财物仍然构成盗窃罪。
比如,在车站,以帮助别人拎行李为名,把别人的行李骗到手后,趁人不备,跑走了。如果行李价值3000块钱,这种行为就构成盗窃罪。
再比如,吃霸王餐后,逃走,不给钱,金额达到立案标准。
还比如,打车后,不结账,逃走,金额达到立案标准。
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以和平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既没有对人使用暴力,也没有对财物使用暴力,不管公开还是秘密,都是盗窃罪。
各地法院已经有相关的判决案例了,大家可以上网查到。
第三个问题、盗窃欠条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盗窃罪?
分两种情况,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1万块钱,打了欠条。晚上,张三把欠条偷走,烧掉了。这种情况下,张三构成盗窃罪。没有争议。法院也是这么判决的。
还有一种情况,还是上面的故事,但小偷变成了王五。王五去李四家偷东西时,把张三和李四的欠条偷走了。这种情况下,王五偷欠条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盗窃罪,存在争议。有的法院判决构成盗窃罪,有的法院认为不构成盗窃罪。
第四个问题、用偷的方式进行讨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盗窃罪?
债务人拖欠1万块钱,如果债务人一直赖账,迟迟不还钱。于是,债主就趁夜色,到债务人家里把价值1万块钱的空调偷走了。
这种行为,法律上认定为盗窃罪。因为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赖账,债权人可以依法维权,而不能通过犯罪的手段讨债。这就类似于,为了讨债,把债务人非法拘禁在宾馆里面,也是犯罪行为。
第五个问题、私自取回本人财物,然后索赔,是否构成盗窃罪?
比如,把车借给了朋友使用,自己趁朋友不注意,用备用钥匙把车开走了。并且事后找朋友还车,朋友说车不见了。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究竟是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呢?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先盗后骗”,这是一个完整的盗窃过程。按照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这种行为定盗窃罪。
如果行为人只是单纯的秘密取回自己的财产,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就不属于盗窃罪。
第六个问题、合租房内盗窃合租室友财产,是否属于入户盗窃?
大家知道,就像上面第一个问题讲的,除了达到一定数额可以构成盗窃罪以外。达到一定情节了,即使盗窃1块钱,也构成盗窃罪。什么情节呢?比如入户盗窃。
在北京,由于房租很贵,合租一套房的现象很普遍,两个陌生人共同租住一套房,各自睡各自的卧室。如果一个人趁合租室友不在家,到另外卧室偷东西,是不是属于入户盗窃呢?答案是: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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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