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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拿到更多赔偿伪造鱼塘承包合同 两人均被白云法院罚款3000元

发布者:张原远
导读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云法这年头,有人老爱忽悠法院。记者明天(1月16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理解到,该院近日对一同歹意串通伪造证据的当事人停止了罚款,案中两人各被法院罚款3000元。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受理了一同被告姚某英诉原告甘某松、张某国、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众所周知,诉讼证据该当真实合法,不能运用虚伪证据。但很多人为了获取更多金额的赔偿,可谓是费力了脑汁,甚至伪造证据!被告姚某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云法

这年头,有人老爱忽悠法院。记者明天(1月16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理解到,该院近日对一同歹意串通伪造证据的当事人停止了罚款,案中两人各被法院罚款3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受理了一同被告姚某英诉原告甘某松、张某国、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众所周知,诉讼证据该当真实合法,不能运用虚伪证据。但很多人为了获取更多金额的赔偿,可谓是费力了脑汁,甚至伪造证据!

被告姚某英向法院提供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书》复印件,说她从事鱼塘承包任务。《鱼塘承包合同书》记载承包方(乙方)为“范某祖、姚某英”,乙方签名处有“范某祖、姚某英”。

原告保险公司对被告出示的《鱼塘承包合同书》真实性提出异议。

为查明案件现实,法院到《鱼塘承包合同书》中触及鱼塘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调查理解相关状况。经核实,被告姚某英提供的《鱼塘承包合同书》复印件与保管在村委会的原件并不完全分歧——实践上,该合同记载的承包方(乙方)为“范某祖”,乙方签名处有“范某祖”,并无被告姚某英名字。

后来,经法庭讯问及释法,被告姚某英终于供认,其提供的《鱼塘承包合同书》系伪造的,其并非鱼塘承包方,为了在本次诉讼中取得更高的赔偿额,而要求案外人范某祖提供《鱼塘承包合同书》并在合同书上自行添加“姚某英”。

法院以为,被告姚某英向法院提供伪造的证据,捏造现实,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行为构成阻碍民事诉讼,白云法院遂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议。

案外人范某祖回绝供认因配合被告姚某英为索赔而伪造合同书,法院依法认定其提供应被告姚某英的《鱼塘承包合同书》属于伪证,其陈说为虚伪陈说,其行为阻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行为构成阻碍民事诉讼,白云法院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议。

经方法官表示,诉讼证据是用于证明案件现实,在法院审讯案件中发扬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法官明辨是非的根据,是保证司法公正的根底。不遵照老实信誉准绳,无视法律规则,为到达合法目的而成心捏造案件现实,停止虚伪陈说来掩盖真相,更有甚者歹意串通、制造伪证,对案件现实认定形成很大的困难,严重搅扰审讯功用的发扬,影响司法公正,这些行为都将遭到法律的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