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道扬镳,却都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母亲患有轻微抑郁症,经治疗后似乎与常人无异;父亲工作繁忙,似乎照顾孩子的时间不够……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应归谁呢?
居住在广州市的陈女士与李先生由朋友介绍认识,婚后先后生育两个孩子。婚后第三年,陈女士起诉要求离婚,并强烈要求法庭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自己。李先生同意离婚,但要求法庭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自己。在法庭上,李先生直言妻子患有抑郁症,并向法庭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单据作为证据。李先生认为,妻子不适宜抚养孩子。对此,陈女士表示,自己一直在积极治疗,现已痊愈。她也向法庭提交了医院病历,证明自己抑郁症病情较为轻微,现已康复。
第一次遇到此类案件,审理此案的冯法官觉得有些棘手。为审慎处理此案的抚养权问题,天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广州市青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其指派具有心理咨询专业资质的社工,在天河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共同开展“三合一”审判辅助工作。
在接到法院委托的当天,社工红姐与当事人父母和孩子进行面谈。第二天,社工红姐到陈女士家里进行家访,观察、记录孩子在家里的生活环境。随后,红姐对李先生也进行了电话谈话。红姐在调查和调解过程中,采用做游戏、谈话的方式,通过观察小孩子画的画和聊天时的面部表情,对其进行心理测评。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社工红姐发现,陈女士的病症与其成长环境有关,陈女士父亲未伴其成长,待父女关系刚有所缓和时,父亲又因病去世,陈女士备受打击;母亲性格强势,陈女士与母亲的关系比较紧张。婚后,丈夫长期在外地工作,在生活和精神层面均无法很好照顾陈女士。诸多原因使得陈女士的性格越来越孤僻。
经调查和测验,社工红姐发现,由于陈女士积极配合医生的诊疗,现已与正常人无异;在与孩子的互动过程中,陈女士态度亲切温和;小孩子与母亲关系更为亲密,就目前情况来看,孩子的性格未受陈女士病症的影响;另外,经调查发现,李先生因工作关系,陪伴孩子的时间较短。
在社工红姐调查、调解和疏导的过程中,冯法官不仅在法院邀请社工一起进行调解,而且利用私人时间多次约社工红姐面谈,通过微信和电话的方式,从社工红姐那里时刻关注双方当事人的状况。当社工把家事调查报告交到法院后,冯法官经认真研读,对第二次调解工作定下“以情感人”的策略。开庭后,冯法官首先向原被告双方解读了这份家事调查报告。
在听完法官详细阐明报告的缘由、内容和结论后,陈女士和李先生均陷入沉思。冯法官打破法庭的沉寂,“原告、被告,通过这份调查报告可以看出,你们二位都曾经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成长而努力,而且你们现在依然为了孩子的未来在奋力争取。作为成年人,理应比孩子更加成熟和理性。为孩子计划一个适合成长的未来,是为人父母的责任,请你们再冷静地想一想,为孩子做一个最好的选择。”
“法官,我愿意为我孩子的未来做出让步,孩子父亲家庭各方面条件的确都比我好,两个孩子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也是我的心愿。假如孩子父亲抚养两个孩子,我会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但我希望我可以有更多看孩子的机会。”陈女士诚恳地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调解意愿。
“我同意孩子母亲的意见。”经慎重考虑,李先生也表示同意陈女士调解方案的全部内容。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结果:经过法庭调解,父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由父亲负责抚养两个孩子,母亲支付抚养费,每周可以探望孩子等。
(黄琼 阚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