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杜江茜
眼下,疫情防控狙击战全民参与,爆发源头的华南海鲜市场已是一片寂静。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2020年1月25日0-24时,2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88例,新增重症病例87例,新增死亡病例15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1例,新增疑似病例1309例。
面对病毒源头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的现实,掀翻“野味餐桌”,再次成为在扼制疫情之外的另一重点诉求。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更早一点,1月23日,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等19名院士学者公开联名,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建议全国人大紧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写入法条之中。
“控制甚至杜绝野生动物的食用和相关贸易,已经不仅仅是生态保护的需要,而且对公共健康的风险控制意义重大。 ”联名信中,如是写道。
舌尖上的“野味”
“妈,你喂我吃的啥?”
“好东西,吃了以后你会长得更高。”
直到现在,李曼都记得小学三年级时,她被灌下的那碗汤。有点腥,泛着橙黄的油,她被恶心到后面二十多年里,都不愿意再吃一口鱼肉。而那道大人口中营养丰富的菜,是炖的野生娃娃鱼,这种学名大鲵的两栖动物,被称为国宝之一。
长大后,李曼加入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组织。她的家乡在大巴山下,丰富的森林资源,经济的迅速发展让吃野味这件事,被愈发披上“面子”外衣。
孔雀宴、大雁汤、鳄鱼烤串、野猪肉……这只是“野味圈”的“入门级”,除了穿山甲壮阳、果子狸治痔疮等偏方的吸引外,这几年,在野味吃法上的花样越来越多。前几年,高涨的“吃蛇”热情,让野生的蛇供应不足。在南方,野味代表“龙凤斗”,就是蛇和果子狸炖成一锅。
“这几年,有一种吃法叫‘蛇咬鸡’,就是当着食客的面,用蛇将鸡咬死,再炖成鸡汤。”李曼觉得更难以接受的是,不少人会全程拍照,再发到网络上炫耀,“这种少见的和没吃过,让吃到野味成了一种资本。”
终端食客的增加,带动了上游盗猎和售卖的链条。
严重和泛滥——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总干事邵文杰,以此形容他所感受到的野生动物销售链条。
天津捕捉的大雁、内蒙古宁夏抓到的野兔、还有安徽、浙江、广州、广西、四川……来自全国各省份的野生动物,被收购的人囤积起来,再运输到二级贩子那里,更高级的,还会有总的经销商,他们掌握着大量需求的信息资源,负责将这些野生动物资源分发到各地。
大胆和隐秘,是这些年野味生产链的特点。邵文杰遇到过隐藏在茶叶店里的销售点,或者是只有用暗语才能沟通的野味饭店,但同时,想要购买更加省时省力的抓捕器材更加便利,例如电网、模拟鸟叫的机器、强光手电等,都能在网络上轻而易举的买到,潜伏在不少销售群里,甚至还会有捕捉者的“业务交流”和“视频授课”,内容都是关于如何能捕捉到野生动物。
“都是因为巨大的利润。”林树是南方某县的森林公安,在一线工作了30多年,他谑称自己见证了整个野生动物产业链的价格翻倍。例如,麂子肉,从几年前的100多一斤,到现在300以上,还是被哄抢的状态。还有各种虫,在野味店的菜单上,都是按斤卖,金蝉40一斤,打屁虫60一斤,干竹虫48一斤,“抓这些虫子,都几乎是零成本。”
驯养的“幌子”
今年3月,在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强调,要坚决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我们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但驯养野生动物的许可证,成为很大的一个阻力。”林树所说的,是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但申请到的许可证,会成为他们收集销售野生动物的最大‘幌子’。”在办案中,因为驯养场多数在人口稀少的乡镇,所以管理上比较分散,同时,驯养一部分,再非法收购一部分,鱼目混珠之下,证据难以收集,打击很难跟上,“因为地域偏僻加之面积大,我们的人员没法天天守着,所以在证明其非法上,更加艰难。”
对于驯养许可证的被滥用,常年奔波于全国各地的中国绿发会志愿者刘懿丹感触更深。在青海,她曾去过一个驯养斑头雁的养殖场,每年卖出的鸟苗金额达到几十万,单价是80到120元每只,但这样的驯养场,却没有一只种雁,“他们打着驯养的名号,从牧民手上收鸟蛋,收购价格就是每个鸟蛋10多块钱,那些斑头雁刚下完蛋,连窝都被端了。”
更让刘懿丹感到焦虑的是,眼下,整个野生动物的产业链已经朝着更大规模发展,她关注到,已经有高级的经销商在发展下线,方式就是全国开加盟店,打出一万的加盟费,声称可以帮助办驯养证,办证价格在2万到3万之间。
“加盟广告就发在朋友圈。”刘懿丹了解到,这个经销商每天从全国各地接收野生动物,再根据订单屠宰发货,“小麻雀一次订单就是一万只以上。”
另一方面,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成本并不高。林树坦言,对于非国家保护动物,只有按照非法猎捕追求责任,即使这样,也要在20只以上的才能刑事立案,且还要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式才可以。
同时,在野生动物的鉴定上,也不容易。
涉案的动物要鉴定出种类,目前,林树所在的省份,全省只有两处检验机构,且能够DNA鉴定的只有一处,因此,每次鉴定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有的活体为了检验,运输途中会死亡,有的是尸体,去了头部尾部,鉴定需要DNA鉴定,办案成本很高。”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有个地方,送了几十只青蛙去检验,花了小十万的检验费,最后也只判了个缓刑。”林树无奈道。
呼唤从源头管理
在此次新冠肺炎之前,科学研究表明,近些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例如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 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等,都和动物有关。
统计发现有超过 70%的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这些病毒本来存在于自然界,野生动物宿主并不一定致病致死,但由于人类食用野生动物,或者侵蚀野生动物栖息地,使得这些病毒与人类的接触面大幅增加,给病毒从野生动物向人类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危及公共卫生安全。加之交通的便利和人口的流动,使得流行病爆发的几率大大增加。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目前,湖北、内蒙古、河南等省份已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省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这被视作为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的一个契机。
“应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生产经营行业的乱象,全面清理不规范、不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由19名院士学者公开联名的建议书中,明确提到,针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应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建立审核和监管其运行情况的长效机制,凡是有非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取缔,特别是那些名为驯养繁殖,实为非法收购和猎捕野生动物进行贸易的,要严加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建议还提到,对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许可内容应做到信息公开,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同时,在立法层面,专家们呼吁由全国人大紧急修订《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纳入野生动物利用的相关条款中。
作为建议的召集人之一,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吕植认为,已有法律对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管理不足。她建议加强对于以上权限的管理,并开放公众监督渠道,出现非法行为时,同时追究非法经营利用者和消费非法野生动物制品、食品者,以同等量刑处理。并明确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执法部门在监督和执法上的行政执法权,避免互相推诿的现象出现。
“三部门和各地的反应让我们很期待,但是禁止交易只是在疫情期间,那疫情结束了呢?还是搬出来卖吗?”刘懿丹希望,相关部门能将被贩卖的野生动物,目前能搜出来的都搜出来,销毁或放生,“杜绝野生动物消费,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侵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完成的。”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林树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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