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北京买车,可谓是一号难求。最新数据显示,普通小客车中签率约为2600多比1,新能源车轮候或将等到2028年。面对严格的车辆管理,记者发现,在北京存在着一个“京牌”交易的灰色地下市场。
“京牌出租”车主必须全款买车“这是刚需”!
在一款名叫“转转”的二手交易App上,记者输入“京牌过户”或“京牌出租”,就会跳出一些信息,“长短期租赁、过户、直落、北京牌”,“北京车、闲置牌、短租”,“私家车出售,带北京车牌一起过户你名下” 等,价格显示2块、30、50不等。
记者和信息发布者私聊发现,这些都是做京牌出租或过户生意的中介。记者实地找到一家位于北京东南四环外的中介,他们表示:租的话,要看你租多少年?过户的话是需要配合结婚!
某中介公司经理:咱都是回头客,办完之后朋友介绍朋友,咱是从七八个人的小公司,干到现在四五十人的大公司。
据这名经理介绍,来他们这儿办理租牌、过户的很多。租牌时间越短价格越高,比如租一个油标车,一年2万左右, 三年4万9,5年6万9。租电动车车牌的人相对较少,指标也少,价格一年在1万左右。租京牌的话,车主必须全款买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至少买到100万保额,并且机动车登记证要押到车指标人手里。
某中介公司销售员:你必须是全款买车,这是刚需。因为如果说您要贷款的话,贷款的名字是指标人的,他不可能说给你办这个事,就算给您办了,这个价格也会非常高。而且您一旦不还款了,对人家也有风险。
假结婚+16万元!“京牌过户”最快20天办完?!
租京牌风险多,还有一种法是:办理假结婚来过户一个京牌!
某中介公司销售员:过户需要配合结婚,打个比方您现在是结婚状态,需要办理离婚,户口本上那一页您那一页要改成离异,改完离异以后再去跟我们指标所有人结婚。结完婚之后开始正常的操作流程,去车管所两次,第一次去排号,第二次去变更,变更完以后这个指标就到您名下了。
中介介绍,通过假结婚方式办理京牌过户的人很多,他们公司每天都能办理三四个,油车一个指标十六七万,电车十一二万。无论办什么“业务”,他们公司都有人全程陪同,最快20天左右就可以办完。但由于这种操作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一旦认定买卖指标,就会把京牌指标收回,因此他们也相当“谨慎”。
某中介公司经理:我们包你就包你,肯定没问题,所有像交件、结婚我们都有人跟着,我们交件的时候,就是里面都打好招呼了。
“租牌”“过户”还有协议保障?别做梦了!
然而,无论是租牌还是过户,毕竟不是自己的。租牌实质是“借名买车”,自己花一二十万甚至更多钱买辆车登记在别人名下,万一对方有债务将车辆抵押贷款或者被法院查封拍卖怎么办?再比如租赁期满,对方随意涨价怎么办?租了一半,对方要收回车牌怎么办?而过户又如何规避假结婚期间双方可能产生的财产纠葛?
中介表示,他们还有“保障”——签署协议!租指标签署《汽车指标租赁协议》,过户指标签署《婚内财产协议》。那么所谓的租赁、过户真的“可靠”吗?通过中介办理签署的《汽车指标租赁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真的有“保障”吗?事实并非如此!
案例1:假结婚买京牌失败 女子被迫起诉离婚
在最近北京海淀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假结婚过户车牌案件中,男方就在办理假结婚后突然消失。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王利丹:她也打过去钱了,(卖车指标的)突然就消失了,这个中介方也找不到他了,因为当时只知道一个手机号,那手机号要是打不通了,就找不到了。
双方签订的《北京购车指标结婚过户协议》显示,指标过户完成后,双方必须自愿解除婚姻状况,并就保密问题和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协议签订后,孙女士就和出卖车指标的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 然而婚结了、钱付了,但卖车指标的被告突然消失了,拿不到购车指标就算了,关键是婚也离不了,万般无奈,拖了三个多月后,她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男方失踪,法院可能还要通过报纸公告的方式,三四个月之后才有可能判决双方离婚。
案例2:借名买车反悔 双方两次对簿公堂
同样是因为“京牌”,李女士和戴先生也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被告李女士2010年从原告戴先生处购得京牌捷达轿车一辆,未过户,2014年12月,李女士打算更新车辆,但由于自己没有京牌指标,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李女士支付戴先生9000元继续使用原车手续,直到在北京摇号中签为止。随后,在戴先生的配合下,李女士更新了一辆20万左右的马自达轿车。
被告李女士丈夫 韩先生:如果说他想要回的话,我们双方就约定就以车的原价二十万零八百,返还给我,我把车所有的都给你,我们是这么约定的,他也签字了,一年多以后,他就开始跟我要车牌。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车牌所有人戴先生先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车牌,在被法院驳回后,戴先生又提诉讼,要求要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常晓明:因为就是认为车牌本身不是民法意义上的物,而且车牌和车本身不能分离,所以不会单独判决去返还车牌,或者小客车指标本身,如果他要要求连着物(车)一起返还,就会出现本案中的这个问题,实际上物(车)的出资人或者物的一个归属可能并不是你,并不是登记的这个人。
法院判决不一致 “借名买车”风险高
对于这样的案件怎么判?记者查询发现,北京不同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不相同。有的法院认为,应当尊重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号牌必须与车辆一致,车辆占有人不能由于出资而当然取得车辆所有权,故判决车辆及车牌号归还登记所有权人,也就是指标所有人。有的法院则认为,机动车所有权的取得在《物权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在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实际出资并且占有使用的情况下,车辆的实质所有权应归其所有。
购车指标并不是所有权的本身,不具有所有权性质,不能因不具备购车指标就剥夺其因买卖而取得的所有权,所以会判决车辆和号牌继续归买指标的人所有。但不管怎么判,由于车、牌分离,双方都面临一堆麻烦,只有协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记者查询发现,已有法院在作出判决后,依法向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收回涉案小客车指标。因为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小客车指标确认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出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