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辛捷恺报道 昨日,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等5家医院执行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
上述5家医院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执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发改〔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价格。
据了解,上述5家医院的门(急)诊诊查费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7元。门(急)诊诊查费不纳入参保人员相应待遇月(年)度限额累计范围。